企业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相关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摘录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用于学习和交流。
本站一切资源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后门/不妥请联系本站站长删除。